有毒中药临床使用并非一定有毒
现在大家都很热衷于谈论中药是否有毒,临床使用是否安全等问题,似乎一夜之间,让人感觉到原来一直认为中药最安全、无毒的观点突然变成了中药有毒,甚至有些人提出有毒的中药,如朱砂、雄黄、硫磺、川乌、草乌等中药应该被禁止使用,到底如何看待中药有毒之说呢? 中药之毒,其实可以分成两个层面的问题来探讨。 第一个层面问题就是中药中本身就存在有毒性的药物,这在我国的古医书中早有记载。传统医学认为是药三分毒,将药物分为大毒、有毒、小毒、无毒四类。凡使用小剂量即可发生不良反应且症状发生快而重的称大毒;使用较大剂量方出现不良反应,且症状发生较慢、较轻的称有毒;使用大剂量或蓄积到一定程度才出现不良反应且不良反应程度较轻的称小毒;一般不发生不良反应,用超大剂量或蓄积到相当程度才出现不良反应的称无毒。《神农本草经》中收载有种中药,按药物的毒性和疗效分为上中下三品:即上品种,能补养,“无毒”,可以长服、久服之品;中品种,能治病补虚,无毒或有小毒,斟酌使用;下品种,专治大病,多为有毒,不可多服,不能久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年版共收载有毒中药72种。其中大毒中药10种,有毒中药38种,小毒中药24种。 有毒中药临床应用是否一定能引起副反应呢?临床事实证明,中药含有毒性成分,并不意味着对人体有害。这是因为一方面,药材经过炮制可以减毒增效;另一方面,某些中药材的适量毒性可以起到以毒攻毒的治疗作用,而中药的复方配伍可有效抵消其毒性反应。不同于西药的单一成分,中药多是复方,由多味中药组成。复方的配伍讲究“君、臣、佐、使,相生相克”,或增强药效,或制约毒性,达到最好、最安全的疗效。有毒性的中药不会单独使用,而是与其他味药配伍,保证复方药在发挥总体疗效的同时,其中单味药可能产生的毒性也降到最低,这在体内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但如果以西药的标准静止地做检测,毒性必定超标,而事实上这样的中药是安全的。当然,它在中药配方内的量是有限定的,而且不能长期服用,有自身严格的规范。以“朱砂”为例,根据2005年最新版的国家药典,朱砂有“清心镇惊、安神解毒”功效,古医籍中称为“安神之第一品”。但因为有硫化汞成分,尽管研究显示不会被人体吸收,但毕竟“有毒”,“不宜大量服用,也不宜少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在国家批准的200多个中药中均含有“朱砂”,以经典中药“朱砂安神丸”为例,朱砂与黄连、炙甘草、生地黄、当归配伍,其中朱砂为“君”药,黄连为“臣”药,而生地黄和当归为“佐”药,炙甘草和中调药,防朱砂质重碍胃,为“使”药。其中,佐药和使药的存在就是突显朱砂疗效的同时,尽可能减轻其毒副作用。还有砒霜,从砒霜提取的有效成分三氧化二砷治疗白血病就有特效,这在国际上已得到公认。 如果能正确根据中医理论合理使用有毒中药,这些中药虽含有毒性,但对人体并无害处。 正如《黄帝内经》曰:“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又论述:“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禽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精益气。”说明只要正确掌握有毒中药的使用方法,有毒中药也可变成无毒中药,充分发挥其疗效。 第二层面问题中药的毒性并非来源中药本身,而来源于临床缺乏正确的使用。中药毒性反应主要包括对中药的不正常使用和不合理应用产生的后果,如中药质量不合格、使用中不符合辨证论治原则、超时超量使用等等,这些情况往往易被误认为“中药毒性反应”而争相报道,大大损害了中药的信誉。 中药使用量不当的情况下,中药的毒副作用就会产生,并非有毒的中药可以产生毒副作用,就是大家认为无毒的中药也会产生毒副作用。如甘草,《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上品,因其味甘甜而故名,其功能为补脾益气、润肺止咳、清热解毒,为缓和及调补之药,归经能入十二经。中医在处方中常用甘草来调和诸药性,起协调作用等。现有资料报道,如用量超大、久服,即可出现毒副反应,如脘腹痞满或水肿等病。又如人参,它的功能可以大补元气、生津止渴、增强免疫力等。据《医学源流》中“方药论”,徐大椿论人参,“夫人参用之而当,实能补养元气,拯救危险。故病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或邪微而正亦惫,或邪深或正气怯若,则于除邪药中……乃不察其有邪无邪,是虚是实,又佐以纯补温热之品,将邪气尽行补往,轻者邪气永不复出,重者即死矣”。现有资料报道:“服用人参适量对身体各生理器官有益,如服用超量,对人的神经有兴奋的作用,或出现口鼻出血、烦躁不安等不良反应,严重者对人体可导致不良的后果。另外,临床中,如果出现寒证用寒药、热证用热药、虚证用攻邪之药等辨证错误,中药的副作用也自然会产生。 此外,中药毒性还与品种混乱有关。由于历史的原因,中药品种比较混乱,有的药物一个品种多个品名,还有的是同名异物等,由于品种复杂,产地又异,其含的药效及毒性也有差别。如据有关资料报道:中药贯众品种约有36种,《神农本草经》列为下品。贯众属蕨类植物,品类繁多,商品一名多物。其功能清热散瘀,解毒,杀虫。据考证,除绵马贯众主含绵马酸类物质有毒外,其他品种未发现有毒。又如五加皮,《神农本草经》列为上品,为较常用中药,历代本草所记载的五加皮为五加科五加属植物的根皮。过去京津习用的五加皮为萝摩科植物杠柳的根皮,主产于河北等地,其功能祛风湿、强筋骨。据资料报道:五加皮有南北之分,南五加皮属五加科,不含强心苷而无毒;北五加皮(又名香加皮)属萝摩科,含强心苷而有毒。即使是源于同一种的中药,因用药部位的不同,其成分的含量及所含毒性也有差异。如苍耳全株有毒,但果实苍耳子比全草毒性大,嫩叶比老叶毒性大等。故植物类中药的采集时间可直接影响药物的效能与毒性。传统的经验是:对植物中药的地下部位根及根茎类药材,一般是在秋后至春初的时间采集,此期药物的有效成分及毒性含量较高;对茎枝叶全草类药材,一般应在植物生长旺盛时及花朵末开时采集为宜,因这时药效成分贯满全株,质量最佳。 我认为对待中药之毒应科学地认识,只有掌握好中医药的基本理论,正确临床辨证,才能使有毒变成无毒,否则,可能使无毒变成有毒,就会出现禁止朱砂、巴豆、乌头等药物使用的闹剧! 转自搜狐健康李忠博士中医抗癌新思维 赞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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